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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二手车出口企业_浙江二手车出口退税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出口退税率2.浙江电子税务局怎么没有出口退税信息查询3.出口退税系统软件操作流程4.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5.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6.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越详细越好。7.出口退税的政策8.浙江出口退税额去哪查政策风险、操作风险。1、政策风险:尽管有具体的退税政策,但是二手车市场价格波动会导致部分企业的退税金额出现问题。2、操作风

1.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出口退税率

2.浙江电子税务局怎么没有出口退税信息查询

3.出口退税系统软件操作流程

4.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5.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6.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越详细越好。

7.出口退税的政策

8.浙江出口退税额去哪查

浙江二手车出口企业_浙江二手车出口退税

政策风险、操作风险。

1、政策风险:尽管有具体的退税政策,但是二手车市场价格波动会导致部分企业的退税金额出现问题。

2、操作风险:在退税申请过程中,企业操作不规范,会导致退税被拒绝或者退税金额被扣减。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出口退税率

问题一: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你好,1、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的资料:①已办理备案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⑦企业法人签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资委颁发的外资企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请与你公司所属税务局的管理员联系确认。

问题二:首次办出口退税的流程 出口退税流程

一、.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常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问题三: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您好!申报操作流程一般步骤如下:货物结关以后3-5个工作日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即会有报关单电子数据,企业进行数据报送,待数据报送成功、传输至国税系统后可进行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可在单证未收齐前先进行单证不齐申报,待单证收齐后再做单证收齐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如是生产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②出口发票;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是外贸企业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问题四:进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拿着手中有的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公司章程、经办人身份证明)到商检工海关、外管逐一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国税办理退税备案登记

问题五:贸易公司出口如何办理的出口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规模出口、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非外贸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劳务等三个优惠备案项目取消。因此,出口企业办理免税无需再到各征收分局办理优惠备案。

一般纳税人要进行免税申报,必须先到各征收分局或直属税务分局(生产企业到各主管的区分局,外贸企业到直属分局)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才能在增值税日常申报时将出口销售额填入“免税销售额”一栏。

参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问题六:如何取得出口退税认定 到税局填《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附带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出口的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代理协议)(原件和复印件)4.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4-5项如是不是此类情况就不用提供。

问题七:新政策下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1.当业务员接到订单,需要口岸备案,进入浏览器-对外对公-外汇-电子口岸-备案

2. 收到外汇款时,进入浏览器-对外对公-外汇-国家外汇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单管理-申报信息录入-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代码及名称-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是-交易编码:101010-相应币种及金额跟收入款币种及金额一致(不含国外手续费)-交易附加:一般贸易项下某某出口(如果选择了预收账款,则要在后面加上预收款3个字).

3. 核销时:填写相对应核销单号码,金额同相应币种及金额(含国内手续费不含国外手续费的)

4. 此项填好后过3天去银行凭出口收汇说明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

5. 收到物流交过来的报关单/核销单后,进入电子口岸,选企业交单-输入相对应核销单号-点交单,至出口退税-选择报送-全部报送.

6. 带好银行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报关单核销专用联/核销单/外管填一份单子至外管核销.

7. 核销完毕,凭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发票(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报关单上品名数量一致)方可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此些操作需要在出口日期90天内完成(奉贤税务不允许先收齐报关单后收齐核销单,故如果一张报关单在7月4日90天到期,那么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出口退税申报,如果一张报关 单在7月20日到期,那么可至8月15日前完成出口退税申报.注意这个90天日期的计算是按天算的,不是按月,是从报关单的出口日期开始算起的,遇节假日则顺延).

8. 接着是在出口退税进行操作.

9. 打开出口退税的软件-用户名:sa 密码:123.点向导-第二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报关单/核销单)-关联号:20120*0001跟着纳税期间走,意思是本月是7月,那么就是2012060001(奉贤税务要求这么填)-申报年月201206-申报批次1-出口发票号:按所开具的发票号码填写-出口日期:按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填写-报关单号: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01,注意如果本张报关单有2项记录的话,那么第二条记录的报关单号就为: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02.-美元离岸价:如果是FOB价直接按FOB价填写,如果是CIF价的话,那么需要把运费和保费从总金额中扣除后方可录入至美元离岸价这一栏,如果此份报关单有2条记录,那么需要把运费保费按总金额分摊到到这2条记录上,然后再分别用报关单上的金额-所需分摊的运费保费后方可填入美元离岸价这一栏.核销单号:按核销单上编号来填写.商品代码:按报关单的商品编码来填写.商品名称及单位自己跳出来.数量按跟所跳出来的单位对应一致填写相关数量(报关单上的)-核对无误后-审核认可-当前筛选下的所有记录-审核-这张表格完成.

10. 第二步:进货明细申报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关联号:要跟出 口申报明细录入关联号一一对应.申报年月如上.申报批次1.进货 凭证号:增值税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供货方纳税号:增值税发票上的纳税识别号-发票开具日期: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商品代码:跟报关单对应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单位自己跳出来-商品数量:增值税发票上的数量-计税金额:增值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税额:自己跳出来,如果分位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一致,需要手动修正-核对无误后-审核认可-当前筛选下的所有记录-审核-这张表格完成.

11. 第三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看看即可(换汇 成本低于合理下限不要紧.)

12. 生成预......>>

问题八:出口退税流程的申请流程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申请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问题九:怎样才能享受出口退税? 去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表

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程序

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五个阶段。

1、申请

出口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见2.10.3所述),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资格认定后出口的货物方可按规定办理出郸货物退(免)税。

2、受理

受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受理认定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纳税人限期改正。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纳税人按规定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

(1)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是否有效。

(2)对下列资料进行核对

a、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b、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将原件返还纳税人;

c、《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回执交纳税人。

核对无误后,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并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文书处理岗,文书处理岗在1个工作日内转税源管理科(所、分局)调查核实。

(5)核实。税源管理岗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的调查核实。主要对纳税人经营场所、法人资格、生产规模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撰写调查报告。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报税源管理领导岗签批,并在1个工作日内,报县(市、区)局审核、审批。

3、审核

县(市、区)税政科综合管理岗在接到税源管理科(所、分局)报来的认定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主要对纳税人的退税方式、申报方式、企业类型、审核配置、登记时限等项目进行确认并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税务登记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经县(市、区)局科长岗复审签字后,报县(市、区)局领导审批岗签章审批。

4、审批

县(市、区)局领导审批岗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综合管理岗在接到审批意见后,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1份)在1个工作日内传给文书处理岗。并将纸质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分户归档。

5、发放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在收到已审批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纳税人,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变更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变更程序比照认定程序办理。

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需提供的资料

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手续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出示或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

(2)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浙江电子税务局怎么没有出口退税信息查询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查询。

1、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查询。

2、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筛选商品名称或商品代码,即可查询到所查商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出口退税系统软件操作流程

1 据了解,浙江电子税务局目前没有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功能。

2 这可能是因为出口退税信息是由海关办理的,而电子税务局主要负责税收业务管理,双方所涉及的信息系统不一定能够直接对接。

3 如果您需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可以前往海关网站或者到当地的海关关口咨询。

同时,您也可以联系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解决方法。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外贸企业申报流程(内有操作视频)

1、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软件

2、在“基础数据录入”中修改“企业信息”

3、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用户名:sa,口令为空。

4、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下“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录入相关数据。录入完毕后进行“审核认可”和“序号重排”。

5、在“数据加工处理”菜单下“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性检查”。

6在“数据加工处理”菜单下作“生成预申报数据”。(记住数据存放路径)。

7、转回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软件,在“压缩”菜单下作“预申文件压缩”。

8、点击“文件上传”菜单。

9、进入“省国税申报”网页,点击右区“出口货物退(免)申报”,进入“省进出口网上申报”网页。登录名:企业海关代码,如:3319960001,口令:000000。

10、点击“预审”,在“浏览”中选择第6步的存放路径,再“导入”即可。预审完毕后在“预审疑点”中下载疑点信息,读入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中“审核反馈处理”的“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看疑点信息。

11、在第10步无疑点后转回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在“预审反馈处理”菜单下作“确认正式申报”。如有疑点,根据疑点信息调整申报数据。

12、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点击“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下的“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三份报表,每份两张。

13、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点击“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记住数据存放路径)。

14、转回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软件,在“压缩”菜单下作“正式申报文件压缩”。

15、点击“文件上传”菜单进入“浙江省进出口网上申报”网页下的“正式申报文件上传”。

16、把退税资料装订好上报退税部门。

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您好!申报操作流程一般步骤如下:货物结关以后3-5个工作日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即会有报关单电子数据,企业进行数据报送,待数据报送成功、传输至国税系统后可进行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可在单证未收齐前先进行单证不齐申报,待单证收齐后再做单证收齐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如是生产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②出口发票;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是外贸企业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越详细越好。

二手车出口业务全流程

海外客户需求沟通

订单:与海外客户沟通购车意向,时间范围,价格区间,支付方式(LC信用证、T/T、信保保单融资、项目融资等),合同条款等问题。

境外合作或展销:根据情况定向或自主采购。

海外订单签署

确定客户购车意向后,与海外客户签订国际贸易合同,确定贸易形式、术语和全部详细条款。

意向车源查找匹配

与国内车源方企业保持合作,采购所需车源。目前可从全国各地采购符合出口规定的二手车。

车源收购

(一)车辆准备

a、手续齐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公司户则须提供代办人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等)及车主本人配合;

b、与联系人确定车辆的户籍所在地、在哪个车管所办理;

c、 待出口车辆须在年检范围,必须有未过期的交强险保单(如不在须补办);

d、须确定车辆无违章;

e、待出口车辆必须为三无车辆:即无重大事故、无火灾、无水淹;

f、待出口车辆距离报废年限不得低于1年时间;

g、车架号、发动机号及手续未改动过,并确认车辆出口时所须的海关商品代码;

h、与车主协商配合过户(代办人、代办手续及流程)

(二)将车辆过户到试点企业名下

采购外地二手车,须提前与当地车务部门沟通并确定二手车“转移待出口”、临时号牌、注销等操作流程,再办理过户手续。

天津二手车出口企业采购天津本地二手乘用车,需要持天津指标或周转指标才能办理过户。

过户时涉及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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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整备、检测

二手车整备

车辆整备指车辆维修、美容等,是否对车辆进行翻新视客户需求而定,如果试点企业采购后需要整备的,需要提前到试点企业属地商务部门报备整备配套企业。

二手车出口检测

a、本地检测机构检测

该项涉及费用因各地检测站标准而略有差异,轿车及小型车检测费在290元左右,中大型商用车及工程车检测费在490元左右;如果地方检测站无特殊要求,操作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b、异地检测机构检测

异地检测机构须符合CMA资质,同时须持出口检测报告到试点企业属地商务部门备案及确定检测项目符合二手车出口检测标准并完全配合出具报告或修改内容等;

异地检测机构情况说明(我司撰写,三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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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移登记

在采购地车管所办理转移待出口登记,若车管所没有办理权限,可依次向当地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当地车管所在办理完转移待出口登记后,为车辆提供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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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仓储

受业务进行程度影响,会产生一定的仓储费用,如果试点企业采购后需要仓储的,需要提前到试点企业属地商务部门报备仓储配套企业。

出口许可证申领

由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办理,大概1-3个工作日;

须准备外贸合同、检测报告、机动车登记证、异地检测情况说明(本地检测无需办理)等全部完整的资料,格式为PDF,每项资料在清晰可见情况下建议内存不超过800K,如果内存过大可将该项资料分拆成几份或重新更改尺寸;

须提前准备境外客户或企业的中文名,出口车辆的合同代码,出关地,商品代码,外汇币种,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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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

异地通关时(非天津海关出关或公路关时),须提前与外地海关沟通好;

委托报关行进行出口报关,由报关行与海关系统接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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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

境内部分:

转移待出口车辆仅在用于整备、仓储、集港等条件才能上路行驶,且必须配有临牌及临时保险;涉及拖运时,建议带有相应运输险。

境外部分:

确认出口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铁路,公路,海运、陆运等。

境外回款

结汇币种:因受国家外汇管制,境外回款应以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人民币等常见币种为主,其他币种建议与收汇银行沟通。

结汇:正常结汇时间约为1-2个工作日,部分出口目标国汇款可能存在中转行介入,回款时间可能延长至3-7个工作日,同时会涉及手续费,建议出口前与境外客户协商。

锁汇:当境外客户确定汇款时,如担心汇率出现波动,可提前与收汇银行沟通申请锁定汇率,此时可根据银行提供的汇率值进行选择,最终结汇时可以选择执行锁汇或违约(当汇率波动方向对我方有利且超过锁汇区间时可以选择违约,但须支付相应违约金)。

车辆注销登记

在车辆完成出口后,二手车出口企业执出口报关单、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以及出口企业的证照等文件去车管所现场异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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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退税手续申办

车辆采购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办理免、退税手续;车辆采购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待二手车完成出口后,可向试点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退回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申办退税手续包括报关单、许可证、外贸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单据。

出口退税的政策

1、 出口企业依税法规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按月将其出口退税申报资料,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并报市外经委稽核,据以向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退税窗口申报退税;

2、 退税机关接单人员对出口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3、 对外贸出口企业,退税机关录入人员将各种退税资料录入电脑。经对审后,将有关资料转机审人员,机审人员通过计算机审核,并根据机审结果计算应退税额填制审批单,报领导审批;

4、 对出口生产企业,在未经实行电子化管理前,由经办人员采用人工审核的方法计算退税额,填制审批单,报领导审批;

5、 出口退税单证的办理,由出口企业填写无误后,交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退税单正办理窗口,经分局审核后交出口企业;

外资企业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证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工商局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批准证及其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 银行基本帐户及其复印件;

5. 有关银行证明的退税专用帐户及其复印件;

6. 海关代码证明及其正反复印件;

7. 企业盖章的办税员聘书及其复印件。

浙江出口退税额去哪查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7次大幅调整。

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

率至5%、13%、15%、17%四档。

此后,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带来了财政拖欠退税款的问题。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2005年进行了第四次调整,中国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 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7年7月1日执行了第五次调整的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第七次调整就是将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此次调整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届时,中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09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2010年6月2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国务院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强调,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历史上欠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内容。一是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四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五是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有效地化解退税不及时的难题,截至2004年11月20日,全国累计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1669亿元人民币,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出口退税老账已全部还清,2004年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企业基本都可以在年底前拿到退税款,应该说新政策比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大量的历史遗留欠退税的问题,实现了短期政策调整目标,无论是从地方政府还是外贸企业,对此的反映都是积极的,总体上都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出口退税新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地方负担不均衡,部分地区负担较重,个别地方甚至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为此,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二、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三、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特点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先后在1994年、1999年和去年三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根据去年10月最新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与前两次调整比较,按现行出口结构,这次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了3个百分点左右。 研读新的出口退税规则,有五大鲜明特点。

第一,借市场的力量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主题。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说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题中应有之意。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之一,在某些行业诸如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等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降低其出口退税率,并不会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能力。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策支持的力度,更多地通过市场的方法培育与发展它们的竞争力,尽管短期是有损的,长期则是有利的。

第二,借国际规则扩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特别是对农产品的政策支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当仁不让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农产品的各种政策支持尚未纳入WTO的框架之内。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农产品出口关爱有加,《通知》规定“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维持原有的退税率。除此之外,对部分农产品的加工行业的产品还提高了退税率。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就由5%调高到13%。

第三,借地方优势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分配。据今年初外经贸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外贸十强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福建、天津、辽宁和河北。其中,广东进出口总额高达2211亿美元,占去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5%。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的92%为十强省市所占有。毫无疑问这些省市占有全国退税总额的绝大部分,换句话说,强省从中央财政中通过退税渠道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相比之下,中央财政在退税资金方面则倍受压力,全国尚欠出口退税额到年底将达到3000亿之巨。新政策规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此项规定可谓是一箭多雕,其一,中央财政压力减轻;其二,出口多的省市在超基数之上负担部分退税额并不会影响其财政能力;其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

第四,借税收杠杆调节国内资源性产品的供求。新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国内需求情况,采取了大致三类措施予以调节。一是维持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不变。二是下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特别是在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中,资源性产品为多,诸如石油原油、航空煤油、轻柴油、木浆、纸板等等。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也有类似的情况,如焦炭、煤、铜、铝、磷、铁合金等产品的退税率有较大幅度的下调。近几年这些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相对旺盛的需求增长有缺口,通过税收政策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出口,改善相关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

最后,借非汇率的手段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在各种场合都明确地表达了人民币稳定对国内经济、亚洲经济以及世界经济的重要性,但是人民币升值的实际压力依然存在。至8月底我国外汇储备总额达到3647亿美元。进一步说,多年来的进出口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速增长,使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理由并没有被改变。因此,新出口退税政策是巧借非汇率的手段,力求减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以缓解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

在国税网站上查询。

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点击纳税服务。

2、新的页面,点击出口退税率查询。

3、进入出口退税率查询页面。

4、输入商品名称后,点击查询。

5、不同的商品,退税税率不同,查询完成。

文章标签: # 出口 # 退税 # 企业